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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真空学会会员章程

发布时间:2023-03-28 15:00|来源:浙江省真空学会 |浏览次数:

第一条 本团体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; 

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 
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 
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 

(三)在本团体的业务(真空科学技术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 

(四)个人会员应是热心并能积极参加本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;单位会员应是具有 一定数量真空科技人员的科研、教学、生产等企事业单位。 

(五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 


第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: 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 

(二)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 

(三)个人会员:由本团体两名会员介绍或本人所在单位推荐,由本人向本团体提 出书面申请,经本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 

(四)单位会员:由要求入会的单位向本团体提出书面申请,经本团体理事会或常 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 

(五)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 

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 
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 
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
(三)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 
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 
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 


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 
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 

(二)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 

(三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 

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(每年一次); 
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、信息。 

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无特殊原因二年不交会 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 


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团体章程的行为,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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